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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级本科生进行学分制收费离校结算的通知

时间:2019-05-21作者:jwc_wang编辑:审核:阅读:12713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学生离校时须对学分制收费情况进行结算。教务处已于4月份组织2015级本科生完成离校预结算,在此基础上,现进行离校总结算,对在校期间的学分制收费情况进行核对,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核对学生

预计于2019年6月毕业(或结业、肄业)的2015级的本科生。(中外合作办学班及国家另有明确政策规定学费的,不属学分制收费,无须核对

二、核对内容

在校期间的学分制收费情况,包括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两部分。

三、核对时间及网址

5月21日—5月26日,学生登陆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网址http://ded.nuaa.edu.cn/aas/)核对。

 

四、核对要求

   1、认真阅读了解《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认真核对本人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结算情况,包括专业学费明细、学分学费明细。

3、如核对后有异议,请填写“离校结算问题登记表”(为便于校对处理,请详细描述问题的学年学期、课程名、收费情况等信息),交至学院教务老师处;如无异议,请打印本人“离校结算表”,签字后交学院教务老师处。各位学生须在5月27日前提交学院。

4、确认2019年不能按时毕业、需延长学习时间的学生,请勿提交离校结算表,由所在学院联系教务处撤销其离校结算记录;因出国交流学习尚未完成学分替代手续的,暂不进行离校结算,手续完成后方可进行。

5、各学院于5月28日下班前将“离校结算问题登记表”的电子版和“离校结算表”的纸质版汇总后,分别按班级、学号排序,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如有未交者,注明学号、姓名及原因)。逾期未交“离校结算表”及“离校结算问题登记表”者,出现任何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

6、学校对收费疑问进行校对处理,处理完毕后,学生打印本人“离校结算表”,5月31日前签字交学院教务老师处。

五、其他事项

(一)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1、系统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与教务处网站相同;

2、个人基本信息及账户情况查询:学分制收费->账户信息;

3、每学年学费结算情况查询:学分制收费->学费结算;

4、专业学费及学分学费明细查询:学分制收费->结算明细;

5、“离校结算表”下载:学分制收费->离校结算,页面最下方。

(二)学生离校时应退或应补学费金额=实缴学费总额-应缴学费总额(结果为正为退费,结果为负为补缴费)。应缴学费总额在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离校结算页面查询;实缴学费在网上财务平台的财务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布,学生可登陆网上财务平台(http://222.192.64.25/login.aspx,账号:学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仅限校内网访问)>财务查询系统->缴费情况查询(收费项目0001)

(三)学生退(补缴)费工作由校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完成,预计6月中下旬完成,请学生手中持有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卡切勿销卡,若有丢失,须尽快补办。

(四)2018年已离校结算的学生,本学年正常修读的课程应按学分缴纳学分学费,教务处会单独计算并由财务处扣费,请提前在银行卡中存入足够金额。

 

 

 

                                                                         教务处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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