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持续深化我校实践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毕业设计(论文)在锤炼学生综合素质、激发创新思维、提升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设”)质量,现就 2026 届优秀本科毕设培育项目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优秀毕设培育项目应从实验教学、创新实践、项目式实习、科产教融合、大项目培育五类选题中遴选,对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标准》(附件1)中“选题价值”“文献综述与研究基础”“研究设计与方法”“创新与实践能力”“成果规范性”五大核心维度,确保遴选项目从开题阶段即符合优秀毕设的基础要求与发展方向。重点聚焦校企联合毕设——依托企业实际项目或行业需求,由校内导师与企业技术骨干联合指导,学生合作企业开展现场实践研究的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应紧扣标准,打造兼具学术性与应用价值符合科教融汇和产教融合导向的标杆性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学生条件

申报学生应为2026届本科毕设学生(含第二学位学生、留学生),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和钻研探究精神,具有一定的论文写作基础及相关科创、竞赛经历。满足下述条件优先考虑:

1.以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录用核心期刊论文;或投稿“校本科生学术论坛”并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主要参与完成“企业项目式”实习或校企工程实践项目,并结合企业实际项目在毕业设计(论文)中继续开展深入研究,由校企双导师指导;

3.主要参与完成校级及以上且结题优秀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Ⅱ级及以上竞赛第三等次及以上奖项(赛事级别认定表详见附件2);

5.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发明专利;

6.指导教师为省级或者国家级工程人才,学生已经进入指导教师实验室或主题创新区,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二)指导教师条件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热心本科教学,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能力。在指导大学生毕业设计、创新训练、学科竞赛等方面经验丰富并卓有成效,能够为本科生开展毕业设计研究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2.“校企联合毕设”专项需实行“双导师指导”,除满足上述条件的校内指导教师外,还需配备1名企业导师。企业导师须为企业技术骨干或项目负责人,具备5年及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能够为学生提供真实项目任务与实践指导;双导师需共同制定指导计划,每月联合开展不少于1次指导。

(三)项目条件

1.选题要求。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方向和内容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研究工作量饱满,契合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或应用参考价值。

2.开题报告要求。开题报告需充分体现学生较强的文献检索及综述能力,对研究的问题分析论述清晰,研究目标和思路明确具体,已运用相关研究方法、手段和工具开展部分课题设计和研究工作。

3.特色及成果要求。毕设需具备显著的特色或新意。其中毕业论文需基于研究现状,提出新问题或探索解决问题新方法;毕业设计需将专业知识与技能灵活应用于工程实际问题的解决,研究过程严格遵循行业规范,对应用方法分析与探讨具备一定新意。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运行

各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场地、实验设备等保障。“校企联合毕设”项目所属学院需协助学生与合作企业对接实践安排,确保研究工作顺利推进。

凡是纳入优秀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的项目,应高标准执行学校的过程管理要求,积极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涉及变更指导教师、研究内容等事项,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审核,报学校批准。

(二)项目结题认定标准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的培育项目,认定为结题通过;

2.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培育项目,认定为结题良好;

3.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特等奖的培育项目,认定为结题优秀。

(三)经费支持

1.学校为优秀毕设培育项目设立专项经费,每项资助额度为4000元,经费可用于课题研究所需的零件耗材购置、调研差旅费和成果发表版面费等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2.结题优秀的项目额外追加指导教师教学研究经费6000元/篇;

3.项目未获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务部将在次年学院教学运行经费中扣除对应资助经费。

三、申报要求

1. 指标划分:教务部综合考虑各学院毕设学生人数、往年毕设质量、上一年度优秀毕设培育项目的实施效果等因素,核算并下达各学院推荐指标,其中“校企联合毕设”专项指标仅限校企联合毕设项目申报。设立长空创新班、来华留学生专项指标,仅限对应类别学生申报,不得调剂使用。

2. 申报流程: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3);各学院需组织专家组,对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标准》(附件1),对申报项目的选题质量、指导教师资质、学生科研潜力等进行全面审核,在指标范围内择优推荐,并填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教务部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最终审核,确认立项名单后在教务部官网公示。

3. 材料提交:请各学院于2026年1月23前,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盖章扫描PDF 版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威(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联系电话:025-84892737

邮箱地址:ded03@nuaa.edu.cn

 

附件

1.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标准

2. 竞赛级别认定表(2024年度)

3.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书

4.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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