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届本科生高水平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校级答辩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本科生高水平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审核遴选,教务部将于20251127日组织校级答辩具体安排如下,欢迎老师和同学们到场观摩。

分组

答辩时间

答辩地点

学生所在学院

分组一

20251127

800-1200

将军路校区
A07
长空学院7109

自动化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长空学院

分组二

20251127

1400-1800

将军路校区
A07
长空学院7109

航空学院

能源与动力学院

机电学院

民航学院

数学学院

航天学院

物理学院


联系人: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高珏 025-84892737。



教务部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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