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补(缓)考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大三年级课程)已于2021825-27日完成,第二阶段(其他年级课程)将于20211011-18在明故宫、将军路及天目湖三校区进行,具体课程及考试安排请登陆教务系统查询。现将试卷领取、考务、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卷领取工作

补(缓)考的试卷,由教务处考试中心提前印制。

任课老师请在考前一个工作日至教务处考试中心核对、领取试卷等相关材料。领取地点与期末考试送印地点一致。本部:科学馆319室,江宁:行政楼216室。

二、考务相关工作

请学院务必做好监考、巡考委派以及通知相关工作,特别要加强监考人员和学生考试纪律的要求,保证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

1.请学院按照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数量要求,于106下班前完成监考委派工作,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考巡考管理规定》安排监考人员,并做好院级巡视检查工作。

2.监考人员安排确定后不得擅自调换。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监考人员应在考前3天向学院进行书面申请;学院审批后,须及时向教务处考试中心报备监考调整情况。

3.监考人员应认真学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考巡考管理规定》、监考工作流程等,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监考规范执行。

4.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学生违纪违规行为、监考人员不履行职责行为等,学院要及时上报,由学校统一处理。

5考试地点设在将军路西区1号楼、2号楼,明故宫校区7号楼,天目湖校区巡天楼、牧星楼,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内设监控设备,考试期间将实施全程录像。

6.请学院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考试管理规定》,做好考试纪律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

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请各学院于927日下班前将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名单反馈至教务处考试中心。

2.考试期间,请考生保持间隔就坐,考场所有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3.考试期间,如有考生出现发热等症状,监考人员需及时联系校医院、教务处考试中心及学生所在学院,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4.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考试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教务处考试中心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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