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生竞赛活动学分替代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学生多途径、多方面参与素质拓展活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开展2017-2018学年第2学期竞赛活动学分替代工作。

一、学分替代要求

1、参加学校认定的竞赛活动,根据活动等级,可申请认定素质拓展学分。素质拓展学分可申请学分替代,学分替代包括:①替代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修课程的学分和绩点②提升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绩点。

2、具体替代规则参见《本科生学分认定及替代管理办法》(附件1),竞赛的等级评定结果参见附件2,未认定级别的竞赛不可申请学分替代。

3所有学分替代均由学生本人申请。团队形式的竞赛,团队总学分根据竞赛级别、团队成员数n计算,具体见下表。其中,提供团队学分分配证明(附件3)的,按分配证明认定各成员学分,未提供分配证明的按分配公式认定,认定学分最低为0.1。

blob.png

4、上学期已认定学分的竞赛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具体见附件4

二、工作安排

1、学生按规定填写申请表(附件5),附证明材料,本人签名后交至本学院教务老师(交材料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供学院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审核学生申请,将本院所有审核通过的替代信息汇总(附件6,须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514前将汇总表及证明材料统一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系统发布替代结果。


网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