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生项目、论文、专利、著作及专业资质活动学分替代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学生多途径、多方面参与素质拓展活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开展2017-2018学年第2学期项目、论文、专利、著作及专业资质活动学分替代工作。

一、学分替代要求

1、参加学校认定的项目、论文、专利、著作、专业资质等素质拓展活动,根据活动等级,可申请认定素质拓展学分。素质拓展学分可申请学分替代,学分替代包括:①替代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修课程的学分和绩点②提升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绩点。

2、各类活动具体认定及替代规则参见《本科生学分认定及替代管理办法》(附件1)。

1)项目活动的认定结果见《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表》(联系教务处实践培养科出具)。

2)论文、专利、著作活动的等级评定结果参见《学分替代申请表》(附件2)。

3所有活动学分替代均由学生本人申请。团队形式的活动,提供团队学分分配证明(附件3),按分配证明认定各成员学分,未提供分配证明的按分配公示认定,认定学分最低为0.1

二、工作安排

1、学生按规定填写申请表(附件2),附证明材料,本人签名后交至本学院教务老师(交材料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供学院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审核学生申请,将本院所有审核同意的替代信息汇总(附件4,须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57前将汇总表及证明材料统一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系统发布替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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