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2015级部分培优班优秀学生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公示

        根据相关培优班管理办法,学校近期组织了2015级相关培优班的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增授工作,经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现将初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71211日至1213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可与将军路校区教学管理办联系。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52119870,邮箱:shenli@nuaa.edu.cn

教务处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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