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编制培养方案
1.双学期第5周(一般是3月下旬)确定新生第一学年教学计划,完成新生(含新招生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安排,以及学生副修(第二)专业计划。
2.双学期第19周前(一般4月下旬开始),制定完成新生培养方案,编印成册。
第二部分:核对教学计划
1.第3-4周各学院教学秘书需到教学研究科核对和协调下一学年的教学计划(含副修教学计划),落实本学院开设的课程。
第三部分:下达教学任务书
1. 双学期第6周下达完毕本科及副修专业下一学年教学任务。
第四部分:教学进程安排
1. 每学期第7周依据教学任务书,核准各专业学期开课计划。
2. 协调各实践教学相关单位,安排实践教学课程教学批次、时间。包括:工程训练、课程设计、外出实习、下厂实习、毕业设计等。
3. 制定全校所开课程教学进程及期末停课考试目录,依据教学规律,设定课程教学起止周。
第五部分:上报下一学期任课教师名单
1.本科课程的合班规定为:原则上一、二年级基础课合班小于等于4个自然班,三、四年级课程合班小于等于3个自然班,鼓励专业课1至2个自然班合班上课。选修课程合班参照以上原则人数执行。
2.第6周教学秘书根据教学任务,在网上进行合班,上报必修课、选修课任课教师名单;对选修课,注意以下情况:
①同一门课程,多个教学班,尽量不安排同一任课教师,不要一人多头,便于学生选课后的调整;
②选修课较多的专业,尤其是周学时超过36学时的,须指定可以同步安排的课程;
③参考往年选修课选课人数及结合专业导向,合理设置选修课人数上限,同步的多门课程上限总人数不应超出专业学生总数。
3.第7周各学院须用A4纸按模板横向打印好四个年级下学期任课教师名单,经教学院长签字后,送交教务科。
4.第8周学院将本科毕业年级的教学计划进程协调好,并将初稿交教务科(核准开设课程、确定停课考试课程、标出实践教学周数);其它年级教学计划进程表由教务科编排。协调好的教学计划进程在学生选课后有可能微调,排课时不再变动。
5.第8周学院报送各课程教材选用计划,用A4纸按模板横向打印好四个年级下学期教材计划审批表,经教学院长签字后,送交教材科。并同时提交教师领用教材计划。请注意:
①同一课程号的课程原则上应统一使用同种教材。
②同一课程号的课程,需使用配套教材的,如配套习题集、实验手册等请一并报送。
6.第7-8周将文化素质课、公共选修课、副修专业、本硕连读课程计划及教师名单在网上上报、打印,并由院长签字后,报交教研科。
7.对于有新生班级因招生进行调整,在单学期第1-2周由教务科与相应学院协调处理。
第六部分:报送教材选用计划
各学院于第8周报送各课程教材选用计划,用A4纸按模板横向打印好四个年级下学期教材计划审批表,经教学院长签字后,送交教材科。并同时提交教师领用教材计划。请注意:
①同一课程号的课程原则上应统一使用同种教材。
②同一课程号的课程,需使用配套教材的,如配套习题集、练习册、实验指导、报告纸、坐标纸等等请一并报送。
③如确定所开设课程不需要订购教材,请在《教材预订计划审批表》备注中注明。
④对相同版本的教材,任课教师每二届可领用一次。
第七部分:指导、组织学生选课
1.第11周各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向学生介绍专业情况和课程设置,指导并组织好各年级本科生课程的选修工作。
2.第12周本科生上网选课,选下学期的课程及预订相应教材(含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文化素质课、国防军事课等)。
3.新生第一学期课程,在新生军训期间选课,各学院须在选课之前安排专人向学生介绍专业情况和课程设置,指导学生选课。
第八部分:排课、选课工作
1.课表安排:第7周开始排课,第11周发布课表第一稿。
2.学生选课:第12周开始选课的初选、第13周补选、第15周公布结果以及预订教材的最后确认。
3.初选后部分教学班调整:初选后,少于30人的教学班可以重新合班,第13周发布少于30人的教学班名单,第14周前学院完成调整,报教务科。
4.第16周开始选公共选修课,同时进行相应教材的预订。
5.第18周发布正式课表。
6.单学期第4周及第19周进行体育选课,期中第4周选本学期课程,及第19周选下学期课程。
7.第19周课表印刷完毕、下发至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第九部分:教材领用
1.各学院按教材科审核的教师领用教材明细通知教师,请教师凭校园卡或工作证等前往授课所在校区领取教材。领前务必查询是否到库。
2.第17周发布下一学期学生教材领用安排,学生按照网上预订明细和安排时间以班级为单位领取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