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学生离校时须对学分制收费情况进行结算。教务处已于4月份组织2012级本科生完成离校预结算,在此基础上,现进行离校总结算,对在校期间的学分制收费情况进行核对,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核对学生 2010年以后入学且当前年级为2012级的本科生。 二、核对内容 在校期间的学分制收费情况,包括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两部分。 三、核对时间及网址 5月20日—5月26日,学生登陆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网址http://ded.nuaa.edu.cn/aas/)核对。 四、核对要求 1、认真阅读了解《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学分制收费常见问题解释”; 2、认真核对本人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结算情况,包括专业学费明细、学分学费明细; 3、如核对后有异议,请填写“离校结算问题登记表”,交至学院教务老师处;如无异议,请打印本人“离校结算表”,签字后交学院教务老师处。各位学生须在5月26日前提交学院。各学院于5月27日下班前将“离校结算问题登记表”的电子版和“离校结算表”的纸质版汇总后,分别按班级、学号排序,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并附上未交表学生名单。逾期未交“离校结算表”及“离校结算问题登记表”者,出现任何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 4、学校对收费疑问进行校对处理,处理完毕后,学生打印本人“离校结算表”,5月30日前签字交学院教务老师处。 五、其他事项 (一)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1、系统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与教务处网站相同; 2、个人基本信息及账户情况查询:学分制收费->账户信息; 3、每学年学费结算情况查询:学分制收费->学费结算; 4、专业学费及学分学费明细查询:学分制收费->结算明细; 5、“离校结算表”下载:学分制收费->离校结算,页面最下方。 (二)学生离校时应退或应补学费金额=实缴学费总额-应缴学费总额(结果为正为退费,结果为负为补缴费)。应缴学费总额在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离校结算页面查询;实缴学费总额可在教务系统中查询(登陆教务系统->个人基本信息查询->交费明细中查询(收费项目0001)),为每年实缴学费之和。 (三)有培优班学习经历的学生,若对学费政策有疑问,可咨询教务处实践培养科84892737。 (四)学生退(补缴)费工作由校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完成,预计6月15日左右完成,请学生手中持有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卡切勿销卡,若有丢失,须尽快补办。 教务处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
关于组织2012级本科生进行学分制收费离校结算的通知
编辑人:学籍科 发布时间:2017-01-12 阅读量: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