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普通话证书发放的通知
编辑人:语委办 发布时间:2017-01-04 阅读量:358
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凡2017年1月前参加普通话培训班并通过水平测试(70分以上)的教职工(含研究生、博士生和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等级证书已经制作完毕,请通知相关人员在以下时间段前来领取。 领证时间: 1月5日—1月13日 上午08:30— 11:30 下午14:00— 17:30 领证地点: 明故宫校区综合楼430室 其他事宜: 因故不能在以上时间段领取的人员,请来领证前,先行电话联系(8489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