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是学校教学的基本设施,是课程教学和其他各类教学活动的重要资源和主要场所。为合理安排和有效利用教学资源,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订本科教学用教室调度与使用管理规定。

一、教室调度

1.学校公房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室资源的统一调配,教务处负责本科教学使用教室的集中调度。

2.本科教室主要供学校本科教学的各类活动使用。教务处教务科和将军路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教室的使用安排和具体调节。

3.每学期的停课考试周,以及国家、省、及全校性的大型考试日,教室交由考试中心统一调配使用。

二、教学使用

1.任课教师应按课程安排表使用教室。任课教师如需使用教室的多媒体等电化教学设备,课前到教室所在教学楼的管理员处领取设备钥匙,课后立即归还,以保证后续课程的正常使用。

2.不停课考试(考查)需使用教室时,根据学生所在校区,由任课教师或授课学院的教务秘书分别到教务科或将军路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考场安排手续。

3.教师因调课、补课等原因临时需要使用教室时,根据学生所在校区,分别到教务科或将军路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由教师本人办理教室使用手续。

三、教室借用

1.校内单位临时借用教室,须由借用学院、部处(委)填报教室借用申请表,由教务科或将军路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批准并安排。

2.各类计划外办班需借用教室,按《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划外办班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字(2004)53号)执行。

3.学校教室一般不办理校外单位的借用。确因特殊原因或合作关系需要时,需向校办或将军路校区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填报教室借用申请表,由教务科或将军路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

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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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路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政编码: 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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