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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专项实践周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12-22作者: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编辑: 审核: 阅读: 2468

各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将2025-2026学年专项实践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专项实践周原则上安排在2026119日至123日进行。各学院可根据学生期末考试安排适当调整,总时长为一周。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

三、主要内容与组织形式

1.毕业设计(论文)开题

各教学单位统筹组织大四年级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提交、系统审核及答辩工作。

2.微课程设计

各学院结合学科特色,面向一至三年级学生开设集中式“微课设”项目,重点培养学生系统设计与工程实践能力。

3.微课程

各单位可自主或整合校内外资源开设短期课程,内容涵盖人文素养、信息技术、实践技能等,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4.讲座与科创活动

各学院应依托主题创新区、实验教学中心等平台组织学术讲座、技术工作坊、项目路演、小型竞赛等创新活动。

5.劳动教育

鼓励联合后勤集团等部门开展食品制作、园艺养护、基础维修等劳动实践课程,强化劳动育人功能。

6.体育集训营

体育部及各学院可根据学生需求组织篮球、体能训练、户外拓展等体育类集训活动。

四、工作安排

“微课程”“微课设”及各类实践活动项目内容设置一般为3-5天,应明确内容形式、师资安排、容量限制及考核方式。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开设实践项目,拓宽学生参与面。

各学院于20251228前报送专项实践周活动汇总表(附件1至教务部邮箱cxcyjy@nuaa.edu.cn学生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量与学分认定

教师:经考核认定,可按实际承担任务(毕业设计开题除外)核算不超过8标准学时教学工作量。

学生:完成任一项目并考核合格者,可获0.5学分(毕业设计开题除外)可认定至培养方案相关模块学分。同一实践周内,学生原则上仅可从一个项目获得该学分。

六、注意事项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加强过程管理。

实践周结束后两周内在教务系统提交成绩。 

项目开展应注重实效,避免形式化,确保资源合理使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赵老师

电话:025-84892737  邮箱:ded03@nuaa.edu.cn

教务部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胡老师

电话:025-84892754 邮箱:cxcyjy@nuaa.edu.cn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项实践周活动汇总表.xlsx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务部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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