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多途径、多方面参与素质拓展活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素质拓展活动学分认定及替代工作。
一、学分认定及替代要求
1、参加学校认定的竞赛、项目、论文、专利、著作、专业资质等素质拓展活动,根据活动等级,可申请认定及替代素质拓展学分。素质拓展学分学分替代包括:①替代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修课程的学分和绩点;②提升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绩点。
2、各类活动具体认定及替代规则参见《本科生学分认定及替代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6号](附件1)。
(1)竞赛活动等级评定结果参见《关于公布2018年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结果的通知》(附件2),不在级别认定结果之列的竞赛不予学分认定。
(2)项目活动的认定结果见《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表》(联系教务处实践培养科出具)。
3、所有活动学分认定及替代均由学生本人申请。团队形式的活动,提供团队学分分配证明的(附件3),按分配证明认定各成员学分,未提供分配证明的按分配公示认定,认定学分最低为0.1。团队成员学分认定规则见附件1中的第十四条规定。
4、本次学分素质拓展活动学分认定及替代工作将同时开展,此前申请学分认定成功但未替代的成果活动(见附件4)可此次申请学分替代。
二、工作安排
1、学生于3月18日17点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附件5),附证明材料,本人签名后交至本学院教务老师(交材料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供学院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审核学生申请,将本院所有审核同意的认定及替代信息汇总(附件6,须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3月22日17点前将汇总表及证明材料统一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认定及替代结果名单并把相关结果录入教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