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我校本科教学优秀工程(二期)建设方案,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在工程类专业领域积极探索与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于2014年12月9日发文,正式受理我校自动化专业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如自评报告获得通过,认证专家组将派专家组到我校实地考查。为明确校、院、系、专业的各自职责和工作重点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专业认证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一)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推进和相关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决定自动化专业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迎接认证工作的重大事项,对认证专家组进校考察的各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
(二)自动化学院负责自动化专业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迎接认证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制定《自动化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关工作组,明确系、专业及各工作组的职责和任务,在学院和系做好宣传、发动和服务保障工作,力求思想统一、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保障有力,为专业负责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三)专业负责人是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也是专业认证的第一责任人,应在做好现状分析,明确工作重点,厘清工作思路的基础上,在学院领导下具体组织、落实、检查等迎接专业认证的各项建设任务。
二、工作总体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4年12月)认证工作启动阶段
1.学校制定《自动化专业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迎接认证工作方案》,并对自动化学院及相关系部的领导和专业负责人进行培训。
2.自动化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系主任为副组长的自动化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各工作组成员和职责,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
(二)第二阶段(2015年1月—2015年7月)建设、自评阶段
1. 学院在2015年1月下旬完成《自动化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2. 完成自评报告编制。各专业负责人在2015年3月中旬前组织完成本专业自评报告初稿,由学院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根据校内专家评审意见,及时修改完善,于2015年4月上旬完成第二稿。
3. 支撑材料目录应在2015年3月中旬完成,并应在2015年5月底前完成各项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 2015年6月上旬,学校邀请校外专家组织自评报告的第二轮评审,各专业根据评审结果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到位,2015年7月15日前定稿。
5. 2015年 7月20日前向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提交正式自评报告。
(三)第三阶段(2015年8月—专家进校前)全面迎接认证准备阶段
1. 根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具体审核意见,专业负责人负责及时调整、完善、提交有关材料。
2. 2015年8月底前,学院负责制定专业认证专家进校考察总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 负责与认证专家组沟通进校安排。
4. 负责确定专家住宿及联络员安排。
5. 确定专家现场考察日程安排、考察路线安排等。
6. 编制专业认证专家服务手册。
7. 召开认证工作协调会。
8. 2015年9月中旬前,组织预评估。聘请校外专家模拟考察,及时查漏补缺。
9.各工作组完成专家进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专家进校考察期间的各项任务、工作计划。
10. 学校和学院做好各个层面的协调和动员工作。
(四)第四阶段(专家进校期间)专家考察阶段
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各工作组、专业各课程组按要求做好专家进校考查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总体要求
(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对于大力推进我校工程教育改革, 全面促进和加强工程类专业建设,建立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工程人才培养框架和知识体系,特别是加强实践性环节,面向工程实际,实现与国际高等工程教育接轨,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和适应就业市场国际化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本次自动化专业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全校各部门、全校师生特别是迎接认证各工作组及其成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认证工作相关指南、办法、通知、文件等,是专业认证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相关组织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并依此制订相关方案、计划,开展各项建设、材料、自评等迎接专业认证工作。
(三)专业负责人是专业建设与专业认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专业认证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履行专业负责人职责,把握认证标准,切实做好专业建设、自评报告、材料、考察准备等各项工作,积极参与校内自评、专家进校考察和考察汇报等各个环节。
(四)专业认证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周密计划和认真落实是成功的关键,各工作组需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每项具体工作均要制定时间表,每项工作任务均要落实责任人,每项工作均要按期完成,确保工作落实。
(五)专业认证作为认证模式的专业评估工作,评估标准严格、具体,现场考察仔细、全面。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全程配合与服务工作,对迎接专业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接待专业认证现场考察各方面要进行专项督察监控。
(六)各工作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前期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下阶段工作,要定期向学院汇报工作情况与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由学院随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