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行业教师聘用及考核管理补充规定

时间: 2017-02-24作者: 实践科编辑: 审核: 阅读: 119

根据教育部本科审核评估专家反馈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行业教师聘任与管理,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行业导师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字【2013】82),特制定行业教师聘用及考核管理补充规定。

第一条 行业教师任职要求。任职于大型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行业内高水平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显著、有较好的培养热情。

第二条行业教师聘用流程。


行业教师实行聘任制,由各学院按需设岗、择优聘任,聘期4年。学院负责对行业教师的资格能力进行审核,和行业教师确定工作任务,向教务处提交行业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具体聘请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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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行业教师考核。学院根据行业教师任务职责,负责对所聘请的行业教师进行年度考核,向教务处提交行业教师考核表(见附件2)。学校每年组织优秀行业教师评选。    

20161215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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