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工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发挥学院学科、科研优势,强化特色,培养一批数理基础和学科基础坚实、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工科优秀人才,学校设立自动化学院培优班(简称“自优班”)。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办法》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建设与管理目标
(一)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厚基础、强能力的优秀高素质人才,自优班学生具有较强创新精神,成为自动化、电气、测试及生物医学等领域高素质科技人才。
(二)为造就后备科技精英搭建平台,成为学校优秀人才培养的摇篮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实践基地,为电气与自动化类学科输送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研究生人才。
第二条 建设与管理要求
(一)在学院的各本科专业内选拔基础知识扎实、素质优秀的学生组建自优班。
(二)采取“2+2”培养模式。前两年按自优班要求进行大类培养,后两年实行分专业培养。
(三)实行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教师组成的导师组指导制度,第一学期开始成立学业导师组,为每个学生配备学业导师,对优秀大学生开展个性化培养模式。
(四)统筹学校基础教育教学的优质资源,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组织工作
(一)长空学院负责自优班的发展定位与规划,研讨和指导培养工作。
(二)长空学院负责检查、评估自优班的运行绩效。
(三)自动化学院制定自优班的选拔方案和培养方案,组织实施和总结等具体工作。
(四)自动化学院成立优秀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制定自优班的培养机制,负责自优班学生的组织发展、思想教育管理、学习指导、科创活动、班级活动、聘任导师等工作。
第四条 选拔工作
(一)选拔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尊重学生意愿择优录取。
(二)选拔方式:根据当年招生情况,实行推荐与选拔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选拔考试主要包括数学、物理、英语等科目。
(三)选拔对象:从自动化学院的各专业录取新生中选拔,包括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全国中学生学科或科技竞赛获奖者、新生入学选拔考试成绩优秀者等。
(四)选拔人数:每届约30名。
(五)选拔过程:按照学校公布的自优班选拔办法执行。
第五条 培养机制
(一)第一、二学年本着宽口径、厚基础的原则,按自优班要求集中进行基础课程学习,强化数理基础和学科基础,提高自主学习能力。第三、四学年分专业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强化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打通专业综合设计和毕业设计等实践课程,探索拔尖优秀人才培养新机制。
(二)学校在第一学期初和第五学期初择优授予部分自优班学生本硕连读培养资格。
(三)第一学期开始组建导师组,计划选择和双向选择结合,引导学生了解专业内涵和发展趋势,进行个性化培养,加强与企业交流和联合培养等工作。在第四学期专门增加专业基础实践课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分,贯通与专业综合设计和毕业设计等实践课程,形成创新实践-综合设计-毕业设计实践培养体系。
(四)在自优班学习期间学生必须参加科创或科技竞赛活动,积极申报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在导师指导下学生开展创新项目、科技竞赛、科研等活动。
(五)学校国家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和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校内优质教育资源对培优班学生开放,安排专用教室,每学年提供不低于100小时的免费上机。学生在借阅图书资料方面享受研究生待遇,在申请各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实践项目,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六)自动化学院对自优班学生的学习情况及综合素质进行学年考核,教务处公布考核结果,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学生进行奖励和处理。
(七)评优评奖:
1. 三好生评定实行计划单列,比例为25%。
2. 一、二年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行计划单列。每学年考核合格的学生有机会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为20%、25%、30%。
3. 参加学校其它各类评优评奖者,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八)自优班实行学年考核制,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自优班。符合以下条件者考核为合格:
1. 品德优良,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 学习成绩优良,获得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学分,第一至第三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别大于等于3.2、3.3和3.4,经学校认定,实践创新能力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3. 前三学年内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成员(排名前2位)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或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等,且排名均在前3名,或参加学校认定的Ⅲ级甲等及以上级别的学科竞赛。
(九)休学者,可申请保留自优班学生资格。
第六条 课程绩点的记载
(一)自优班专设的课程成绩和补考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分别按表1、表2执行,重修时不加分。
表1.专设课程的成绩与绩点对应关系
百分制成绩 | 绩点 | 五级分制成绩 | 绩点 |
90-100 | 4.5-5.5 | 优秀 | 5.0 |
80-89 | 3.5-4.4 | 良好 | 4.0 |
70-79 | 2.5-3.4 | 中等 | 3.0 |
60-69 | 1.5-2.4 | 及格 | 2.0 |
0-59 | 0 | 不及格 | 0 |
表2.专设的课程的补考及重修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百分制成绩 | 绩点 | 五级分制成绩 | 绩点 |
90-100 | 4.0-5.0 | 优秀 | 4.5 |
80-89 | 3.0-3.9 | 良好 | 3.5 |
70-79 | 2.0-2.9 | 中等 | 2.5 |
60-69 | 1.0-1.9 | 及格 | 1.5 |
0-59 | 0 | 不及格 | 0 |
(二)免修和其他课程的考核与记载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退出与进入管理
(一)学生可申请退出自优班。学院每学期受理一次,受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
(二)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自优班,回录取专业学习,自退出之日起按录取专业培养方案修读。具体按以下规定处理:
1. 退出前所获得的学分均予以认可;
2. 自优班专设课程可申请取消成绩、学分记载;
3. 学生应补足原录取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一二年级的应修学分数,应补修的课程由学院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报教务处备案。
(三)进入自优班
长空学院根据各班运行绩效确定进班学生名额,学院按如下要求操作:
1. 学院二年级初从不同专业择优选拔数名学生进入自优班学习;
2. 班级总人数不超过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人数;
3. 进入的学生人数不超过退出的学生人数;
4. 进入的优秀学生成绩排名应在专业排名前2%(或前2名)。
第八条 本办法由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