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优秀生培养班(培优班)是学校贯彻落实因材施教、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基地的重要举措。制定科学规范的学生选拔办法,选拔一批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是确保培养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学校各类培优班培养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工作的组织
1.学校优秀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培优班学生选拔工作,审定各类培优班年度选拔方案。
2.教务处、学生工作处、高等教育研究所等单位有关人员和部分专家学者组成学校优秀生培养工作组,组织实施选拔工作,总结选拔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3.教务处负责工科研究试验班(工研班)、文科基础强化班(文强班)等培优班年度选拔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4.其它培优班按其管理单位由相关学院负责年度选拔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二、选拔原则
1.尊重学生意愿;
2.公开、公平、公正;
3.分类选拔,综合考评,好中选优。
三、选拔要求
1.选拔时间:在新生入学后3周内进行;
2.选拔范围:根据各类培优班性质在相关专业的学生中进行选拔;
3.选拔对象: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学生;
4.选拔程序:分推荐、初试、复试和组班四个阶段。
5.考核测评:重点考核知识基础、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等,测评学习态度、科研潜质、创新精神和成就动机等。在高考招生中已获准进入培优班的学生均须参加相应的考核测评。
四、选拔过程
1.推荐阶段
(1)推荐高考成绩优异者、保送生、经学校认定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或科技竞赛的获奖者、在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潜质的学生等参加学校组织的新生入学选拔考试;
(2)具有强烈学习动机和学习潜质的新生可自主报名并经长空学院组织面试遴选后参加选拔考试;
(3)各相关学院负责宣传各类培优班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和举措,教务处根据各类培优班的选拔范围,统一征询参加选拔考试学生的志愿。
2.初试阶段
(1)参加选拔考试的学生按要求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数学、英语、物理、写作等科目的选拔考试;
(2)根据各类培优班计划人数,在高考招生中已获准进入培优班的学生、选拔考试成绩优秀者及部分水平测试成绩优异者确定为初选学生;
(3)在初选学生中,根据学生志愿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参加各类培优班复试的学生。
3.复试阶段
(1)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工研班、文强班的复试工作;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其它培优班的复试工作。
(2)复试阶段采用面试、实验技能测试、能力倾向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
4.组班阶段
教务处和相关学院根据初试阶段的成绩和复试阶段的综合表现,拟定各类培优班的学生名单,优秀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学校发文公布。
五、本办法自二○一四年开始执行,由优秀生培养工作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