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工程培优班培养工作管理办法 (2015级)

时间: 2017-01-06作者: 学籍科编辑: 审核: 阅读: 546


为深化机电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发挥学校机电类学科优势,强化特色,培养一批数理基础和学科基础坚实、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具有创新精神的机电工程优秀人才,学校设立机电工程培优班(简称“机电培优班”)。为加强机电培优班学生的培养管理工作,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建设与管理目标

(一)培养品德优良,数理基础和学科基础坚实,自主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初步的科研能力和持续发展潜力的机电工程优秀人才。

(二)为造就后备科技精英搭建平台,成为学校优秀人才培养的摇篮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实践基地。

第二条  建设与管理要求

(一)选拔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优秀、发展潜力突出的学生组建机电培优班。

(二)采取“2+2”培养模式。前两年按机电培优班要求进行大类培养,后两年实行分专业培养。

(三)实行由学业导师和学术导师相结合的导师制。

(四)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积极利用校内外教育教学优质资源,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组织工作

(一)长空学院负责机电培优班的发展定位与规划,研讨和指导机电培优班的培养工作。

(二)长空学院负责检查、评估机电培优班的运行绩效。

(三)机电学院制定和优化机电培优班的选拔方案和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和总结等工作。

)机电学院负责机电培优班学生的组织发展、思想教育管理、学习指导、班级活动、聘任导师等。

教务处协同机电学院负责机电培优班教学安排、成绩管理、学年考核等工作。

第四条  选拔工作

(一)选拔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尊重学生意愿,择优录取。

(二)选拔方式:根据当年招生情况,实行推荐与选拔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选拔测试主要包括数学、物理、英语等科目的考试及综合面试。

(三)选拔对象:从机电学院专业和车辆工程、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新生中选拔,包括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全国中学生学科或科技竞赛获奖者、新生入学选拔考试成绩优秀者等。

(四)选拔人数:每届约30名。

(五)选拔过程:按照学校公布的机电培优班选拔办法执行。

第五条  培养机制

(一)第一、二学年本着宽口径、厚基础的原则,按机电培优班培养方案集中进行基础课程学习,强化数理基础和学科基础,提高自主学习能力。第二学年结束后分专业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强化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打通专业综合设计和毕业设计等实践课程,探索优秀拔尖人才培养机制。

(二)学校在第一学期初和第五学期初择优授予机电培优班学生本硕连读培养资格。

(三)第二学年结束前,在机电学院专业和车辆工程、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中选择导师并确定专业。

(四)学校各级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基地等优质教育资源对机电培优班学生开放,安排专用自习教室,并每学年提供100小时的免费上机。学生在借阅图书资料方面享受研究生待遇,在申请各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实践项目,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五)机电培优班从本科进校起即实行学业导师和学术导师制,组建导师组,由本专业的著名教授担任首席学业导师。学院为一、二年级每位学生配备学业导师,相关专业为三、四年级每位学生配备学术导师,指导其制定个性化学习方案,辅导其参加有关学科竞赛和课外创新活动,引导其制定科研训练计划、接触和参与科学研究等。

(六)学业导师组会同有关任课教师,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制定本学期的专题研讨(Seminar)主题和计划,专题研讨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交流学习成果,展示创新才能。学业导师与学生定期沟通交流,关心学生的专业发展、学习方法、生活与身心健康。

(七)教务处会同机电学院对机电培优班学生的学习情况及综合素质进行学年考核,教务处公布考核结果,由机电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八)机电培优班实行学年考核制。考核不合格者退出机电培优班。符合以下条件考核为合格:

1. 品德优良,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 学习成绩优良,获得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学分,第一、二、三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须分别大于等于3.23.33.4

3. 前三学年内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成员(排名前2位)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或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等,且排名在前3名,或参加学校认定Ⅲ级甲等以上级别的学科竞赛。

(九)评优评奖:

1. 三好生评定实行计划单列,比例为25%

2. 一、二年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行计划单列。每学年考核合格的学生有机会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一、二、三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为20%25%30%

3. 参加学校其它各类评优评奖者,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休学者可申请保留机电培优班学生资格。

第六条  课程绩点记载

(一)机电培优班专设的课程成绩和补考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分别按表1、表2执行,重修时不加分。

1.专设课程的成绩与绩点对应关系

百分制成绩

绩点

五级分制成绩

绩点

90-100

4.5-5.5

优秀

5.0

80-89

3.5-4.4

良好

4.0

70-79

2.5-3.4

中等

3.0

60-69

1.5-2.4

及格

2.0

0-59

0

不及格

0

2.专设课程的补考及重修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百分制成绩

绩点

五级分制成绩

绩点

90-100

4.0-5.0

优秀

4.5

80-89

3.0-3.9

良好

3.5

70-79

2.0-2.9

中等

2.5

60-69

1.0-1.9

及格

1.5

0-59

0

不及格

0

(二)免修和其他课程的考核与记载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退出与进入管理

(一)机电培优班学生学年考核不合格者退出机电培优班;学生也可自愿申请退出机电培优班,学校每学期受理一次,受理时间为学期开学后两周内。退出者不再享受机电培优班学生的各种荣誉和培养政策。

(二)从机电培优班退出的学生回录取专业学习,自退出之日起按录取专业培养方案修读。具体按以下规定处理:

1. 退出前所获得的学分均予以认可。

2. 机电培优班专设课程可申请取消成绩、学分记载。

3. 学生应补足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应修学分数,应补修课程由相关学院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确定,报教务处备案。

(三)进入机电培优班

长空学院根据各班运行绩效确定进班学生名额,学院按如下要求操作:

1.二年级初,学院从不同专业择优选拔学生进入机电培优班学习;

2. 班级总人数不超过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人数;

3. 进入的学生人数不超过退出的学生人数;

4. 进入的优秀学生成绩排名应在专业排名前2%(或前2名)。

第八条  本办法由机电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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