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直升机事业发展对专业高级人才的迫切需求,发挥我校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直升机旋翼动力学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国家航空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优势,为国家直升机领域培养一批高水平创新型拔尖后备人才,弘扬“中国直升机学术泰斗”王适存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学校设立直升机专业方向“王适存班 ”。为了加强培养与管理工作,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建设与管理目标
(一)培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深厚的数理基础和扎实的直升机工程技术专业知识,很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研究和解决现代直升机设计与工程问题,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航空航天领域的高水平创新型拔尖后备人才。
(二)适应国家航空航天和国防工业大发展,尤其是国家直升机事业发展对高水平创新型优秀人才的迫切需求,建设成为我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实验区、教育教学改革的示范区和本科创新拔尖人才的培养基地。
第二条 建设与管理要求
(一)选拔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优秀、发展潜力突出的学生组建“王适存班”。
(二)贯彻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和重创新的培养原则,实行学年考核和滚动机制。
(三)实行导师组制。
(四)广开思路,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与特色,集成和利用校内外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供保障。
(五)培养“求是”科学精神。加强自我管理、全面发展、自我约束,形成优良的班风、学风。
第三条 组织工作
(一)长空学院根据国家对优秀拔尖人才的要求和学校发展定位与目标,规划、研讨和指导“王适存班”的培养工作。
(二)长空学院负责检查、评估“王适存班”的运行绩效。
(三)航空宇航学院制定和优化“王适存班”的选拔方案和培养方案以及组织、实施和总结等工作。
(四)航空宇航学院成立优秀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在长空学院领导下,制定“王适存班”的培养机制,指导该班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教学大纲的制定和教育教学改革。
(五)学院优秀生培养工作工作组负责“王适存班”学生的组织发展、思想教育管理、学习指导、科创指导和班级活动等具体工作。“王适存班”导师组成员由学院聘任。
(六)教务处协同航空宇航学院负责教学安排、成绩管理和学年考核等具体工作,有关事宜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 选拔工作
(一)选拔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尊重学生意愿和择优录取。
(二)选拔方式:根据当年招生情况,实行推荐与选拔测试相结合方式,选拔测试主要包括数学、物理和英语等科目的考试及综合面试。
(三)选拔对象:航空宇航学院新生,包括有志于我国直升机事业发展,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全国中学生学科或科技竞赛获奖者、选拔考试和水平测试成绩优异者等。
(四)选拔人数:每届约30名。
第五条 培养机制
(一)第一、二学年本着宽口径、厚基础的原则,按“王适存班”要求集中进行基础课程学习,强化数理基础和学科基础,提高自主学习能力。第四学期末进入飞行器设计与工程(直升机工程)学习。
(二)长空学院在第一学期初和第五学期初择优授予“王适存班”部分学生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优先选拔、推荐优秀学生赴国际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交流学习、深造。
(三)“王适存班”从本科进校起即实行导师制。组建导师组,学院为每位学生配备导师,指导每位学生的学习,以及辅导其参加有关学科竞赛和课外创新活动,引导其适时接触和参与科学研究等。
(四)导师组会同有关任课教师,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制定本学期的专题研讨(Seminar)主题和计划,专题研讨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交流学习成果,展示创新才能。
(五)各级实验室、教学基地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校内优质资源对“王适存班”学生开放,安排专用自习教室,并每学年提供100小时的免费上机。学生在借阅图书资料方面享受研究生待遇,在申请各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实践项目,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等方面可得到优先考虑和重点资助。
(六)休学者可保留“王适存班”学生资格。
(七)评优评奖
1. 每届优先选拔、推荐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深造。
2. 三好生评定实行计划单列,比例为25%。
3. 每学年考核合格的学生有机会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一、二、三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为20%、25%、30% 。
4. 参评学校其他各类奖学金和评优评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九)“王适存班”实行学年考核制,符合以下条件者考核为合格:
1. 品德优良,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 学习成绩优良,获得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学分,第一至第三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别大于等于3.2、3.4和3.5;
3. 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较强,前三学年内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成员(排名前2位)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或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等,且排名在前3名,或参加学校认定的Ⅲ级甲等及以上级别的学科竞赛。
第六条 课程绩点的记载
(一)专设课程的成绩和补考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分别按表1、表2执行,重修时不加分。
表1.专设课程的成绩与绩点对应关系
百分制成绩 | 绩点 | 五级分制成绩 | 绩点 |
90-100 | 4.5-5.5 | 优秀 | 5.0 |
80-89 | 3.5-4.4 | 良好 | 4.0 |
70-79 | 2.5-3.4 | 中等 | 3.0 |
60-69 | 1.5-2.4 | 及格 | 2.0 |
0-59 | 0 | 不及格 | 0 |
表2.专设课程的补考及重修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百分制成绩 | 绩点 | 五级分制成绩 | 绩点 |
90-100 | 4.0-5.0 | 优秀 | 4.5 |
80-89 | 3.0-3.9 | 良好 | 3.5 |
70-79 | 2.0-2.9 | 中等 | 2.5 |
60-69 | 1.0-1.9 | 及格 | 1.5 |
0-59 | 0 | 不及格 | 0 |
(二)“王适存班”专设课程的免修和其他课程绩点记载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退出与进入管理
(一)“王适存班”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不合格者,退出“王适存班”,自退出之日起按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培养方案修读。具体按以下规定处理:
1. 专设课程可申请取消成绩、学分记载。
2. 学生应补足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一二年级的应修学分数,应补修的课程由学院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报教务处备案。
(二)进入“王适存班”
长空学院根据各班运行绩效确定进班学生名额,学院按如下要求操作:
1. 学院二年级初从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择优选拔学生进入“王适存班”学习;
2. 班级总人数不超过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人数;
3. 进入的学生人数不超过退出的学生人数;
4. 进入的优秀学生成绩排名应在专业排名前2%(或前2名)。
第八条 本办法由航空宇航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