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培优班培养工作 管理办法(2015)级

时间: 2017-01-06作者: 学籍科编辑: 审核: 阅读: 726

 

为适应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的迫切需求,培养一批具有深厚的电子信息类专业理论基础和专业实践能力的高水平创新人才,学校设立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培优班(简“电优班”)。为了加强学生的培养管理,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办法》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科基础强化班”培养工作管理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建设与管理目标

(一)电优班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潜力大的优秀学生。以强化基础、打通学科、拓展知识面、提高素质为指导思想,注重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发展及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学生成才打下基础。

(二)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培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坚实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科学思维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从事电子信息相关的理论与应用研究,集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电子、通信领域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

(三)适应国家航空、航天、民航和国防工业大发展,建设成为我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实验区,教育教学改革的示范区,本科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

第二条  建设与管理要求

(一)选拔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优秀、发展潜力突出的学生单独编班,实施“2+2”培养模式前两年按电优班要求进行大类培养,后两年实行分专业培养。

(二)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和重创新的培养原则,实行学年考核的竞争机制。

(三)实行学业导师和学术导师相结合的导师组制。

(四)广开思路,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与特色,集成和利用校内外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供保障。

(五)培养学生刻苦钻研,追求真理,严谨求实的精神。加强自主管理,促进全面发展,形成优良的班风、学风。

第三条  组织工作

(一)长空学院根据国家对优秀拔尖人才的要求和学校发展定位与目标,规划、研讨和指导电优班的培养工作。

(二)长空学院负责检查、评估电优班的运行绩效。

(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制定和优化电优班的选拔方案和培养方案以及组织、实施和总结等工作。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成立电优班培养工作组,由教学院长担任组长、系主任为常务副组长,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负责人、学院教学办公室成员、相关辅导员等。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负责电优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学习指导和班级活动等具体工作。电优班导师组成员由学院聘任。

教务处协同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负责教学安排、成绩管理和学年考核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  选拔工作

(一)选拔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尊重学生意愿和择优录取。

(二)选拔方式:根据当年招生情况,通过学科选拔测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选拔测试主要包括数学、物理和英语等科目的考试,综合面试包括素质测试、性格测试、实验动手能力测试等。

(三)选拔对象:电子类专业的新生,包括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全国中学生学科或科技竞赛获奖者、新生入学选拔考试和新生入学水平测试成绩优异者等。

(四)选拔人数:每届约30名。

(五)选拔过程:按照学校培优班选拔办法和学院选拔细则执行。

第五条  培养机制

(一)电优班前两年共享统一的课程平台,打好宽厚的理论基础。后两年可在全院所有专业方向上,任选一方向修读相关专业课程。导师可根据学生情况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指导其选择修读部分研究生课程。

(二)电优班实行导师制。在一、二年级配备学业导师,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在三、四年级通过双向选择配备学术导师,指导其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引导其适时接触和参与科学研究。

(三)学生应主动与导师联系沟通,在导师指导下,制订个人发展规划和学年“学习-科研-实践”计划,形成潜心为学、诚信为学的优良学风。

(四)每个学期导师组会同有关任课教师,共同制定本学期的专题研讨主题和计划,专题研讨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交流学习成果,展示创新才能。

(五)加强工程训练及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在四年内至少完成一个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增强电子信息技术方面的工程意识和设计能力。

(六)学校在第一学期初和第五学期初择优授予电优班学生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第七学期根据相关规定,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部分优秀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七)各级实验室、教学基地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校内优质教育资源对电优班学生开放。学生在申请各级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项目、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等方面可得到优先考虑和重点资助。

(八)评优评奖

1. 三好生评定实行计划单列,比例为25%

2. 一、二年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行计划单列。每学年考核合格的学生有机会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为20%25%30%

3. 参加学校其它各类评优评奖者,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九)电优班实行学年考核制,符合以下条件为考核合格:

1. 品德优良,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一年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2. 学习成绩优良,学年计划完成情况良好,获得每学年所有必修学分,第一、二、三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须分别大于等于3.23.33.4

3. 经学院审核,学校认定,实践创新能力突出的学生,考核条件可适当放宽;

4. 前三学年内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成员(排名前2)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并结题,或作为排名前3名的作者(完成人)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等,或参加学校认定Ⅲ级甲等以上级别的学科竞赛。

(十)休学者可申请保留电优班学生资格。

第六条  课程绩点的记载

(一)电优班专设课程的成绩和补考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分别按表1、表2执行,重修时不加分。

1 专设课程的原修成绩与绩点对应表

百分制成绩

绩点

五级分制成绩

绩点

90-100

4.5-5.5

优秀

5.0

80-89

3.5-4.4

良好

4.0

70-79

2.5-3.4

中等

3.0

60-69

1.5-2.4

及格

2.0

0-59

0

不及格

0

2 专设课程的补考及重修成绩与绩点对应表

百分制成绩

绩点

五级分制成绩

绩点

90-100

4.0-5.0

优秀

4.5

80-89

3.0-3.9

良好

3.5

70-79

2.0-2.9

中等

2.5

60-69

1.0-1.9

及格

1.5

0-59

0

不及格

0

(二)电优班专设课程的免修和其他课程绩点记载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三)鼓励学生参加高水平竞赛,按照规定认定相应学分。

(四)参加项目、竞赛、课题研究等成绩优秀的学生,经导师和培优班工作组认定,可以提高其相关理论课程的成绩或替代相应学分。

第七条  退出与进入管理

(一)电优班学生学年考核不合格者退出电优班;学生也可自愿申请退出电优班,学校每学受理一次,受理时间为学期开学两周内。退出者不再享受电优班学生的各种荣誉和培养政策。

(二)退出电优班者回录取专业学习或者按大类专业的培养方案学习。由退出者提出申请,电优班培养工作组审核后执行。

(三)退出学生在学院指导下制定特定的培养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四)退出学生在电优班已取得的学习成绩予以认可。

(五)进入电优班

长空学院根据各班运行绩效确定进班学生名额,学院按如下要求操作:

1. 学院二年级初从不同专业择优选拔数名学生进入电优班学习;

2. 班级总人数不超过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人数;

3. 进入的学生人数不超过退出的学生人数;

4. 进入的优秀学生成绩排名应在专业排名前2%(或前2名)。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经学校认定后可适当放宽:

1)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个人排名前3)且绩点不低于3.2

2)获得省(部)级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个人排名前2)且绩点不低于3.2

3)获得其他经学院认定的高水平成果或者奖励。

第八条  本办法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明故宫校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 210016

将军路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政编码: 211106

天目湖校区:江苏省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邮政编码: 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