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材料科学与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特色,培养一批数理基础和学科基础坚实、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具有创新精神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优秀人才,学校继续设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培优班(以下简称“材优班”)。为加强材优班学生的培养管理工作,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建设与管理目标
(一)培养品德优良,数理基础和学科基础坚实,自主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初步的科研能力和持续发展潜力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优秀人才。
(二)为造就后备科技精英搭建平台,成为学校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优秀人才培养的摇篮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实践基地。
第二条 建设与管理要求
(一)从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相关专业选拔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优秀、发展潜力突出的学生组建培优班。
(二)单独编班,实行学年考核。
(三)从学生进校的第一学期起即实行导师制。由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聘请相关的教授、副教授组成导师组,导师组组长由资深教授担任。
(四)充分利用校内外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供保障。
第三条 组织工作
(一)长空学院负责材优班的发展定位与规划,研讨和指导培养工作。
(二)长空学院负责检查、评估材优班的运行绩效。
(三)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制定材优班的选拔方案和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和总结等工作。
(四)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材优班学生的组织发展、思想教育管理、学习指导、班级活动、聘任导师等工作。材优班的学生辅导员、导师及导师组长等由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聘任,共同做好材优班的各项工作。
(五)教务处协同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教学安排、成绩管理、学年考核等工作。
第四条 选拔工作
(一)选拔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尊重学生意愿,择优录取。
(二)选拔方式:根据当年招生情况,实行推荐与选拔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选拔测试主要包括数学、物理和英语等科目的考试及综合面试。
(三)选拔对象: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新生。以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为主,包括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全国中学生学科或科技竞赛获奖者、新生入学选拔考试和新生入学水平测试成绩优秀者等。
(四)选拔人数:每届约25名。
(五)选拔过程:按照学校培优班选拔办法和学院选拔细则执行。
第五条 培养机制
(一)为强化数理与专业基础,开设提高性课程并单独设课,授课教师在校内外公开聘请。
(二)导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基础课程学习,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社会实践、科研素质训练,引导学生了解专业内涵和发展趋势;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每学期为学生制定学习和科研计划,及时安排学生参加课题组的研讨活动,进入实验室进行创新性研究或参加工程实践。导师组组长负责制定每学期的导师交流和专题研讨计划,并及时组织相关的研讨活动。
(三)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聘用校内外优秀教师,开展研究性教学。国家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和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校内优质教育资源对材优班学生开放,安排专用晚自习教室,并每学年提供100小时的免费上机。学生在借阅图书资料方面享受研究生待遇,在申请各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实践项目、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四)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对材优班学生的学习情况及综合素质实行学年考核,教务处公布考核结果,由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五)支持学生参加国际交流项目、进行创新性研究和工程实践,鼓励材优班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和申请专利,并将研究成果作为评奖和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重要依据。
(六)评优评奖:
1. 三好生评定实行计划单列,比例为25%。
2. 一、二年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行计划单列,每学年考核合格的学生有机会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一、二、三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为20%、25%、30%。
3. 其他各类奖学金和评优评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七)材优班实行学年考核制,考核不合格者退出材优班。符合以下条件为考核合格:
1. 品德优良,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 学习成绩优良,获得每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学分,第一、二、三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须分别大于等于3.2、3.3和3.4;
3. 前三学年内要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或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等,且排名在前3名,或参加学校认定的Ⅲ级甲等及以上级别的学科竞赛等。
(八)学校在第一学期初和第五学期初择优授予材优班学生本硕连读培养资格,第七学期根据相关规定,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部分优秀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九)休学者,可申请保留材优班学生资格。
第六条 课程绩点的记载
(一)材优班专设课程的成绩和补考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分别按表1、表2执行,重修时不加分。
表1.专设课程的成绩与绩点对应关系
百分制成绩 | 绩点 | 五级分制成绩 | 绩点 |
90-100 | 4.5-5.5 | 优秀 | 5.0 |
80-89 | 3.5-4.4 | 良好 | 4.0 |
70-79 | 2.5-3.4 | 中等 | 3.0 |
60-69 | 1.5-2.4 | 及格 | 2.0 |
0-59 | 0 | 不及格 | 0 |
表2.专设的课程的补考及重修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百分制成绩 | 绩点 | 五级分制成绩 | 绩点 |
90-100 | 4.0-5.0 | 优秀 | 4.5 |
80-89 | 3.0-3.9 | 良好 | 3.5 |
70-79 | 2.0-2.9 | 中等 | 2.5 |
60-69 | 1.0-1.9 | 及格 | 1.5 |
0-59 | 0 | 不及格 | 0 |
(二)免修和其他课程的考核与记载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退出与进入管理
(一)材优班学生考核不合格者退出材优班;学生也可自愿申请退出材优班。学院每学期受理一次,受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
(二)一、二年级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从材优班退出后回原录取专业学习,自退出之日起按录取专业普通班培养方案修读。三年级考核不合格的学生,退出后留在材料专业学习,按照材料专业普通班培养方案修读。具体按以下规定处理:
1. 退出前所获得的学分均予以认可。
2. 材优班专设课程可申请取消成绩、学分记载。
3. 学生应补足普通班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数,应补修的课程由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报教务处备案。
(三)进入材优班
长空学院根据各班运行绩效确定进班学生名额,学院按如下要求操作:
1. 学院二年级初从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择优选拔数名学生进入材优班学习;
2. 班级总人数不超过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人数;
3. 进入的学生人数不超过退出的学生人数;
4. 进入的优秀学生成绩排名应在专业排名前2%(或前2名)。
第八条 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