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重点教材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时间: 2022-10-17作者: 教材科编辑: 审核: 阅读: 345

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重要的教学基本建设之一,是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确保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也是反映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推动和加快教材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材建设的积极性,促进教材更新与发展,提高教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建设经费来源

学校对教材建设经费实行专项拨款,具体额度依据学校当年度批复的预算确定。

第二条 建设经费使用范围

(一)我校教师主编的省部级(含)以上的规划教材的编写和出版。

1、有上级主管部门专项经费支持的省部级(含)以上规划教材原则上不再享受校重点教材建设专项经费的资助,如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规定需要给予配额经费支持,可按相关规定执行。

2、未有上级主管部门专项经费支持的省部级(含)以上规划教材在正式批准公布后,按照各类规划教材资助额度和使用规定获得相关经费资助。

(二)我校教师主编的各级规划教材的编写和出版。

(三)各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学校评审经费。

(四)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五)其他需要支持的教材建设工作经费。

第三条 专项经费资助额度

(一)各类规划教材资助额度和使用规定

对于各类规划教材建设,根据教材的级别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

表一  各类规划教材建设资助经费额度

级别国家级教材省部级教材校级重点教材校级一般教材
资助金额(元)/3000020000
10000
6000

资助经费使用规定请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校教字〔201515号)。该经费可用于支出校内外专家审稿费,原则上两位审稿专家,每位专家审稿费不超过2000元。教材编写劳务费按照本条(二)、(三)执行。

(二)出版教材编写劳务费

我校教师主编并应用于教学的教材,正式出版后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编写劳务费。

 表二  出版教材编写劳务费额度

级别国家级教材省部级教材校级教材

非规划教材

金额(元)/120008000
5000
2000

每年年底开展该年度出版教材情况的申报和统计工作,次年三月份前发放编写劳务费。

(三)校自编讲义的编写稿酬补贴

校自编讲义(包括实验讲义、实验指导书、习题集等)是教学不可缺少的传授知识载体,具有针对性强、周期短等优点。校自编讲义编写字数执行5千字/每计划学时标准,具体稿酬补贴额度见表三。若讲义编写字数折算学时未达到计划学时,按计划学时计算稿酬;若讲义编写字数折算学时超过计划学时,超出部分按照规定补贴额度的1/3计算稿酬。

表三  校自编讲义稿酬补贴额度

序号
种类
补贴额度
1
新编双语讲义
40/学时
2
新编讲义30/学时
3
新编翻译讲义25/学时
4
新编实验讲义、实验指导书、习题册(集)
20/学时
5
新编选编讲义10/学时

修订讲义内容必须在1/3(含)以上方可享有编写稿酬补贴。具体补贴额度参照对应的新编讲义并根据修订比例确定。

领取稿酬补贴必须是当年已投入使用的自编讲义或列入校规划教材的建设项目。每年年底开展自编讲义编写情况的申报和统计工作,次年三月份前发放自编讲义编写稿酬补贴。

第四条 专项经费管理

(一)重点教材建设专项经费由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具体实施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

(二)经费报销必须按照学校财务规定要求,严格审核审批,规范报销手续。

(三)对已使用资助经费的教材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期间内不能完成教材编写任务应追回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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