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卓越学院”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精神,学校决定启动卓越计划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修订工作以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工程实践能力为核心,进一步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育计划的实施为目标。各学院、教学单位应发动广大教师学习领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见附件)的精神,全面部署相关本科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努力探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新思路、新举措。
各学院要积极宣传、组织、动员,贯彻落实学校要求,高度认识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建立以专业负责人为主导,系、所、中心及课程负责人积极支持,教师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体系,院、系教学负责同志要积极支持并做好条件保障。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1月7日前,教务处、相关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和解读工作。
11月30日前,各专业组织完成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动员、调研和讨论,拟定卓越计划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讨论稿,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并修改完善,提交教务处。
12月11日前,学校审定后公布各专业修订的卓越计划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在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过程中,各学院、各专业应保持与教务处的联系,及时研究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具体事务由实践与培养科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