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大学英语课程学分认定及替代工作的通知

根据《“大学英语”课程教学实施方案(2016版)》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大学英语课程学分认定及替代工作。

一、学分认定及替代要求

1、自2016级起,非外语专业本科生若在一、二年级尚未修满10个“大学英语”课程学分,则可在三年级和四年级期间以在校期间取得的CET-6、托福、雅思等考试的优良成绩,申请认定及替代大学英语课程学分。认定标准和学分见下表:

2、本次大学英语课程学分的认定替代只接受三年级和四年级学生的申请,不接受一年级、二年级同学的申请。

3、已修满10个“大学英语”课程学分的同学,因已经达到本课程模块的要求,如申请大学英语学分认定及替代,也不能替代已修课程。

二、工作安排

1、学生于52418前登录新教务系统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以托福、雅思成绩申请替代的,需同时将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准考证复印件,一并提交)交至本学院教务老师,原件经查验后当场返回,复印件留存。

2、各学院于526日前审核替代申请,其中托福、雅思的替代申请,需核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审核网上替代申请,并将复印件盖章后交至外国语学院教学办,地点:外语楼309室,联系电话:84896207

3、大学外语教学部审核,审核通过的课程成绩进入学生成绩表。


附件:大学英语课程学分认定及替代申请操作手册—学生版.docx


教务处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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