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生类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文件(以下简称文件,附件1)规定,现启动2021年优秀生类转专业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该项工作。

一、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1.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专业排名前35%的一年级学生可申请优秀生类转专业,各专业(方向)转入人数的比例可设为当前该专业(方向)一年级学生数的15%—20%

2.转专业申请对象:2020级本科生,申请条件和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0年已按专业招生计划完成了招生录取,按照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0级学生不开展转专业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受处分且未解除的;

2)在休学期间的;

3)有转学经历的;

4)国家规定的其它不得转专业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转专业范围受限:

1)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

2)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3)国家规定的其它转专业受限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二、志愿填报及相关事项

1.学生可申请两个专业(方向)志愿。学校按照志愿顺序确定转入专业。

2.因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核工程类、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和长空学院航空航天类为大类培养,学生转入时应选择大类,在转入该大类后统一参加后续的专业分流。

3.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在新教务系统学籍信息转专业申请处进行申请,详情见操作手册(附件2),申请原因请简要填写,申请书和其他相关材料以附件的形式上传。

三、时间安排:

 1.43017:00前,各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组,需按文件精神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教务系统里填写完成(操作手册见附件3),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2.568:00—51017:00,学生在新教务系统上提交申请。

3.51217:00前各转出学院完成学生申请审核,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

4.513525日:各学院对申请转至本院的所有志愿的学生组织考核,按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后在新教务系统中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

5.531日前,经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6.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出来后,教务处按相关文件规定审核具有转专业资格学生当学期学习情况和综合表现,确定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

7.下学期开学前进行学籍异动,学生学籍异动后应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完成选课。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docx

附件2:转专业操作手册—学生版.docx

附件3:转专业操作手册—教务员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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