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替代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学生多途径、多方面参与素质拓展活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替代工作。

一、学分认定及替代要求

1. 参加学校认定的竞赛、项目、论文、专利、著作、专业资质等素质拓展活动,根据活动等级,可申请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替代。素质拓展学分替代包括:①替代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修课程的学分和绩点 ②提升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绩点。

2. 各类活动具体认定及替代规则参见《本科生学分认定及替代管理办法》(附件1)。

1)竞赛活动等级评定结果参见《关于公布2018年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结果的通知》(附件2-1),2020年竞赛新增和变更级别认定结果参见《关于公布2020年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结果的通知》(附件2-2)。

2)项目活动的等级与结题信息参见附件3,各成员学分根据附件中的工作量进行分配,如项目信息有误请联系教务处实践与培养科核实。

3. 所有活动学分认定及替代均由学生本人申请。团队形式的活动,提供团队学分分配证明的(附件4),按分配证明认定各成员学分,未提供分配证明的按分配公式认定,具体见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

二、工作安排

1. 学生于42317前登录新教务系统进行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5(请仔细阅读)。

2. 各学院于425前审核学生的申请。

3. 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替代结果并录入新教务系统。

联系电话:84895730


教务处     

2021413

附件1:本科生学分认定及替代管理办法.doc

附件2-1:关于公布2018年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结果的通知.doc

附件2-2:关于公布2020年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结果的通知.pdf

附件3:2015-2020年度创新实践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结果.xls

附件4:团队学分分配证明.xlsx

附件5:素质拓展学分替代申请操作手册—学生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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