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2019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进行2019-2020学年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将对2018级、2019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进行2019-2020学年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将继续保持本硕连读培养资格。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级具有本硕(博)连续培养资格的学生(适航、理学实验班除外),总人数为165人,名单详见附件1

2019级具有本硕(博)连续培养资格的学生,总人数为277人,名单详见附件2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

学院考核部分由考核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组织进行,因是对学生上一学年在校综合情况进行考核,请各学院组织附件1和附件2所属学院栏为本学院的学生填写《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汇总表》(以下简称考核表),见附件3,学生名单如有出入,请在表备注中加以说明。考核表中所有成绩由各学院教务员审核签字,学生获奖情况、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课外科技活动情况由各学院辅导员审核并签字

三、考核内容

学生考核条件见附件4

四、考核表填写注意事项

1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019-2020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2学年获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荣誉情况一栏中只填写2019-2020学年已获得的各类奖项,课外科技活动情况一栏中填写到填表日为止已完成的和正在进行的活动,创新项目需注明级别和排名,竞赛获奖请注明竞赛等级,如II级乙等,竞赛等级依照附件6所获荣誉需附上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交学院审核

3思想政治表现一栏由辅导员填写,内容为合格和不合格,若学生自入学后受过处分,须注明处分情况和日期。

4.符合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条件的学生若需放弃资格,应填报《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弃权申请表》,表格见附件5

5.附件1和附件2内所有学生都必须填报考核表。

五、考核流程

110181730前,学生填考核表交至辅导员处;

2.辅导员和教务员各自审核相关内容;

31023日前,学院根据考核条件,签署审核结论,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交由教务处审定,电子稿发送至jwk@nuaa.edu.cn,考核表不规范或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沈莉;联系方式:84892738


附件1:2018级具有本硕连读培养资格学生名单.xlsx

附件2:2019级具有本硕连读培养资格学生名单.xlsx

附件3: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汇总表.xls

附件4:18、19级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条件.doc

附件5: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弃权申请表.doc

附件6:2020年度竞赛级别认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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