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选课流程

学期选课分为选课准备、初选、复选三个阶段。

(一)选课准备

1.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分年级指导学生选课,重点进行专业与课程介绍,明确选课时的注意事项。

2.学生应认真学习并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理解课程体系结构。通过教务网站认真查看已修、在修课程及学分情况,明确应修课程及学分数,充分了解课程开设情况和拟选课程内容、教学要求及任课教师的情况;在导师指导下,制订选课方案。

3.学生应提前熟悉教务系统选课操作流程,教务处根据选课流程做好选课操作指导。

(二)初选阶段

1.必修课程,选课学生均中选。

2.选修课程,若选课人数未超过计划人数,选课学生均中选;若选课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按优先级别和学生意愿抽签确定中选名单。

3.选课人数低于20人的课程,确定不开的课程在教务处网站予以公布,相关学生可在复选阶段改选其他课程。

(三)复选阶段

1.初选公布结果后开始复选,安排初选时未能中选的学生补选、改选和增选。

2.补选:已修与在修课程的学分之和低于应修学分要求的学生,在可选余额内即选即中。

3.改选:在初选时未选中且需改选的学生,在可选余额内即选即中。

4.增选:对文化素质选修课、国防军事选修课获得的学分已达到分组(模块)的学分要求,且需增选该组(模块)内其它课程的学生,在余额范围内即选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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